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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聞 公 報

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框 架 下 簽 署 新 的 協 議 以 基 本 實 現 廣 東 與 香 港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
2 0 1 4 年 12 月 18 日 ( 星 期 四 )

在 行 政 長 官 梁 振 英 、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駐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聯 絡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仇 鴻 、 廣 東 省 副 省 長 招 玉 芳 見 證 下 , 財 政 司 司 長 曾 俊 華 和 商 務 部 副 部 長 高 燕 今 日 ( 十 二 月 十 八 日 ) 簽 署 《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》 ( 《 協 議 》 ) 。

《 協 議 》 是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與 國 家 商 務 部 在 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 ( C E P A ) 框 架 下 簽 署 的 新 協 議 , 也 是 內 地 首 份 參 照 國 際 標 準 , 以 准 入 前 國 民 待 遇 加 負 面 清 單 的 方 式 制 定 的 自 由 貿 易 協 議 , 開 放 的 深 度 和 闊 度 都 超 出 以 往 的 C E P A 措 施 :

-  整 體 而 言 , 廣 東 對 香 港 服 務 業 開 放 153 個 服 務 貿 易 分 部 門 , 佔 全 部 服 務 貿 易 分 部 門 的 95.6%, 當 中 就 「 商 業 存 在 」 的 服 務 模 式 有 58 個 分 部 門 對 香 港 實 行 國 民 待 遇 。

-  針 對 「 商 業 存 在 」 服 務 模 式 的 負 面 清 單 , 覆 蓋 134 個 服 務 貿 易 分 部 門 , 共 列 出 132 項 不 符 合 或 不 適 用 國 民 待 遇 的 措 施 。

-  針 對 「 跨 境 交 付 」 、 「 境 外 消 費 」 、 「 自 然 人 流 動 」 的 服 務 模 式 , 以 及 電 信 和 文 化 領 域 的 正 面 清 單 , 共 有 27 項 新 增 開 放 措 施 。

-  在 投 資 便 利 化 方 面 , 香 港 服 務 提 供 者 在 廣 東 設 立 公 司 及 相 關 的 合 同 章 程 審 批 改 為 備 案 管 理 。

- 《 協 議 》 的 具 體 開 放 措 施 例 子 見 gia.info.gov.hk/general/201412/18/P201412180007_0007_139359.pdf

《 協 議 》 引 入 最 惠 待 遇 條 款 , 表 明 內 地 對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提 供 優 惠 待 遇 , 如 有 優 於 C E P A 的 , 也 會 延 伸 至 香 港 , 保 證 香 港 繼 續 享 受 內 地 最 優 惠 的 開 放 措 施 。

《 協 議 》 在 簽 署 之 日 生 效 並 在 二 ○ 一 五 年 三 月 一 日 實 施 。

中 央 政 府 於 二 ○ 一 一 年 宣 佈 , 將 會 在 國 家 「 十 二 五 」 規 劃 期 末 , 基 本 實 現 內 地 與 香 港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, 自 二 ○ 一 一 年 年 底 簽 署 的 C E P A 《 補 充 協 議 八 》 至 去 年 的 《 補 充 協 議 十 》 都 朝 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目 標 前 進 。 今 日 簽 署 的 《 協 議 》 , 令 粵 港 率 先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。 廣 東 是 香 港 企 業 的 投 資 重 地 , 《 協 議 》 有 助 港 商 在 多 個 服 務 領 域 早  先 機 開 拓 廣 東 市 場 , 深 化 粵 港 兩 地 服 務 業 合 作 , 提 升 兩 地 服 務 業 的 競 爭 力 。 《 協 議 》 的 模 式 及 內 容 , 也 為 明 年 內 地 全 境 基 本 實 現 與 香 港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目 標 , 樹 立 楷 模 。

有 關 C E P A 的 詳 情 及 最 新 資 料 , 可 瀏 覽 工 業 貿 易 署 的 專 題 網 頁 ( www.tid.gov.hk/tc_chi/cepa/index.html 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