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 業 資 料 通 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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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 案 號 碼 : EIC 631/5/1/3
執 事 先 生 :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75/2008 號
《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》
( 《 安 排 》 ) 內 地 禁 止 進 口 貨 物
根 據 《 安 排 》 的 規 定 , 內 地 已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, 在 本 地 生 產 商 提 出 申 請 及 符 合 雙 方 確 定 的 《 安 排 》 原 產 地 標 準 下 , 對 原 產 香 港 的 進 口 貨 物 全 面 實 施 零 關 稅 優 惠 。 但 有 關 貨 物 不 包 括 內 地 有 關 法 規 、 規 章 禁 止 進 口 的 和 履 行 國 際 公 約 而 禁 止 進 口 的 貨 物 。 根 據 內 地 最 近 公 布 的 《 禁 止 進 口 固 體 廢 物 目 錄 》 , 歸 類 入 內 地 稅 則 號 列 2621 9000 項 下 的 其 他 礦 渣 及 礦 灰 ( 包 括 海 藻 灰 、 海 草 灰 ) 自 2008 年 3 月 1 日 起 屬 內 地 禁 止 進 口 商 品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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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 關 《 禁 止 進 口 固 體 廢 物 目 錄 》 的 最 新 詳 情 , 請 參 閱 本 署 在 2008 年 2 月 28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45/2008 號 。 該 《 目 錄 》 取 代 本 署 在 2005 年 12 月 30 日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563/2005 號 中 關 於 第 三 批 至 第 五 批 《 禁 止 進 口 貨 物 目 錄 》 的 資 料 , 其 餘 批 次 的 《 禁 止 進 口 貨 物 目 錄 》 仍 然 生 效 。 此 外 , 本 署 發 出 的 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88/2006 號 ( 2006 年 3 月 11 日 ) 、 第 102/2006 號 ( 2006 年 3 月 15 日 ) 及 第 378/2006 號 ( 2006 年 9 月 25 日 ) 均 載 有 其 他 內 地 禁 止 進 口 貨 物 的 資 料 。 如 欲 取 得 內 地 禁 止 進 口 貨 物 的 進 一 步 詳 情 或 更 新 資 料 , 請 向 內 地 海 關 及 有 關 部 門 查 詢 。
查 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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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 對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項 有 任 何 疑 問 , 請 致 電 2398 5444 向 陳 兆 雯 女 士 查 詢 。
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
( 龍 鳳 珠 代 行 )
2008 年 3 月 17 日
註 : | 上 述 資 料 已 經 力 求 準 確 ,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, 亦 不 會 對 信 賴 此 等 資 料 的 人 士 負 任 何 責 任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