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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 號 : FRCP1000/2/1
執 事 先 生 :
產 地 來 源 證 通 告 第 1/2007 號
商 業 資 料 通 告 第 1/2007 號
《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》
(《 安 排 》)
香 水 及 花 露 水 、 唇 用 化 妝 品 、 眼 用 化 妝 品 、 指 ( 趾 ) 甲 化 妝 品 、 其 他 美 容 品 或 化 妝 品 及 護 膚 品 的 原 產 地 標 準
引 言
本 通 告 開 列 屬 於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3 0000 的 香 水 及 花 露 水 、 3304 1000 的 唇 用 化 妝 品 、 3304 2000 的 眼 用 化 妝 品 、 3304 3000 的 指 ( 趾 ) 甲 化 妝 品 及 3304 9900 的 其 他 美 容 品 或 化 妝 品 及 護 膚 品 經 修 訂 的 原 產 地 標 準 。
《 安 排 》 的 原 產 地 標 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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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地 海 關 總 署 已 於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發 出 公 告 第 79 號 , 告 知 在 《 安 排 》 下 香 水 及 花 露 水 (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3 0000) 、 唇 用 化 妝 品 (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4 1000) 、 眼 用 化 妝 品 (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4 2000) 、 指 ( 趾 ) 甲 化 妝 品 (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4 3000) 、 其 他 美 容 品 或 化 妝 品 及 護 膚 品 ( 內 地 2007 年 稅 則 號 列 3304 9900) 的 原 產 地 規 則 修 訂 為 :
" 從 天 然 或 化 學 成 份 製 造 。 主 要 製 造 工 序 為 按 特 定 配 方 進 行 混 合 、 攪 拌 或 乳 化 , 使 基 本 化 學 品 產 生 實 質 變 化 。"
公 告 可 於 內 地 海 關 的 網 址 下 載 , 網 址 為 <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YWStaticPage/419/6591801c.htm >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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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 應 地 , 符 合 以 上 標 準 的 產 品 均 即 時 合 資 格 申 請 《 安 排 》 下 的 原 產 地 證 書 ( " 原 產 地 證 書 " ) 及 享 受 《 安 排 》 下 的 關 稅 優 惠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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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郭 偉 龍 代 行 )
2007 年 1 月 2 日